打牌赌博、酒驾醉驾!湖南29名干部被点名通报

编辑:admin 日期:2023-08-18 15:19:21 / 人气:

1、娄星区委原常委、区委办原主任禹丽君打牌赌博问题。2016年10月至2023年2月,禹丽君在担任娄星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娄星区二级调研员期间,多次参与打牌赌博,赢得赌资23万元。禹丽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禹丽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冷水江市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吴卓辉组织参与赌博问题。2022年3月至5月,吴卓辉在冷水江市某涉赌电玩城充当“币商”,通过从参赌人员手中收购游戏币,再到电玩城老板处兑换现金的方式非法获利。同年6月,吴卓辉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对吴卓辉做出不起诉决定。吴卓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吴卓辉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降低两个岗位等级)。
3、娄底经开区大埠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李海彪参与赌博问题。2022年7月12日至14日晚,李海彪多次在娄星区乐坪大道某电竞酒店内以扑克牌“百家乐”押注比点数的形式进行赌博,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3年5月,李海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4、娄星区长青街道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周玉斌参与赌博问题。2022年8月17日,周玉斌在娄星区长青居民点附近某餐馆内与他人以打“转转麻将”的形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3年2月,周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涟源市三甲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龙泽江参与赌博问题。2023年3月2日,龙泽江在涟源市某小区一楼麻将馆内与他人以打“转转麻将”的形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3年5月,龙泽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新化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谢俊彬等人上班时间打牌问题。2023年1月30日上午,谢俊彬与新化县水运事务中心船检股股长胡毅、计划基建股股长谢新民等人上班时间在县水运事务中心安全股办公室内打字牌。2023年6月,谢俊彬、胡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谢新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7、新化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住建中队副中队长邓仪学、刘润春等人在工作场所打牌问题。2023年3月27日晚,邓仪学、刘润春与住建中队队员陈平、周仙勇等4人在县城管局312办公室待命执法时,以玩纸牌“炸弹”的形式打牌。2023年7月,刘润春、陈平、周仙勇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仪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湘乡市通报
2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
典型问题
1、龙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炳阳参与赌博问题。2023年2月22日,李炳阳与他人以玩扑克牌“分鱼”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拘留10日、行政罚款处罚。2023年6月,李炳阳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2、湘乡经开区工作人员肖良平参与赌博问题。2023年2月22日,肖良平与他人以打“转转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拘留2日处罚。2023年8月,肖良平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沅江市通报
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典型案例
1、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桔城所工作人员刘智胜酒驾问题。2023年3月17日,刘智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经过琼湖路百惠超市门口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且驾驶的车辆年检逾期。2023年3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刘智胜作出罚款172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扣13分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刘智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沅江市城投集团下属安沅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刘茜酒驾问题。2023年1月8日,刘茜饮酒后驾车行至沅江市广通酒店附近时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3年1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刘茜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刘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沅江市南大膳镇中心校教师李学文醉驾问题。2022年4月14日,李学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南大膳镇金牛桥路段时,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6月,检察机关认定李学文犯危险驾驶罪,但鉴于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3年4月,李学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
4、湖南兴潮食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刘建军酒驾问题。2023年1月7日,刘建军驾驶车辆在沅江市县道01115公里处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且驾驶的机动车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023年1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刘建军作出罚款17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刘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沅江市南大膳镇三新村支部委员王清泉醉驾问题。2022年12月15日,王清泉饮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南大膳镇008线五医院路段时,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3年5月,检察机关认定王清泉犯危险驾驶罪,但鉴于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3年5月,王清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益阳市安化县通报
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典型案例
1、安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南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姚铭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6月13日20时许,姚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从安化县梅城镇望城村出发行驶至梁乙村民组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驶。2022年1月6日,姚铭被安化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其刑事处罚。2022年3月,姚铭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2、安化县东坪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杨帆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8月1日13时许,杨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化县柘溪镇杨沙社区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驶。2022年9月,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3年5月,杨帆受到撤职处分。
岳阳县通报
3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
典型案例
1、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易辉赌博问题。2022年2月20日下午,易辉与朋友在岳阳市岳阳楼区一家餐馆内以“炸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此外,易辉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3年7月,易辉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2、岳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许安军赌博问题。2021年12月6日,许安军与周某、万某在县城某中学旁边一地下室,以打“抓虾子”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2023年7月,许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岳阳县毛田镇孟城教学点校长廖旭峰赌博问题。2021年12月22日晚,廖旭峰与朋友在李某家中进行“三公”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2023年7月,廖旭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州市双牌县通报
5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
典型问题
1、双牌县委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卢彩松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的问题。2022年7月8日,卢彩松饮酒后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双牌县紫金南路与四中路交叉路口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酒精测试结果为55mg/100ml。2022年7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卢彩松作出罚款2512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3月,卢彩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双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蒋宁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9月11日,蒋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零陵区南津中路零陵体育馆对面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酒精测试结果为22mg/100ml。2022年9月,公安机关依法对蒋宁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3月,蒋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双牌县蔡里口中心小学教师唐泽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9月15日,唐泽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双牌县大良公路良村路口与双牌大道交叉路口2公里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测定,唐泽锋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4.64mg/100ml。2022年9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唐泽锋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5月,唐泽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双牌县中医医院院委会成员唐文波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月13日,唐文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双牌县阳明路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2023年1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唐文波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唐文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双牌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蒋小春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2月20日,蒋小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双牌县双红公路霞灯村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酒精测试结果为65mg/100ml。2023年2月,公安机关依法对蒋小春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5月,蒋小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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