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标明正版授权的玩具 其实是盗版的
编辑:admin 日期:2018-08-21 08:36:38 / 人气:
昨天下午,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了全国首例关于“小猪佩奇”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标着正版授权的“小猪佩奇”玩具是盗版
生产商被告上法庭
“小猪佩奇”是英国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的美术作品,佩奇“一家四口”的版权由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以及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共同拥有。
这两家公司有权制作《小猪佩奇》动画片和其他衍生产品,比如配套书籍、小猪布偶、玩具等,并在全球范围推广。
5月,这两家公司发现汕头市聚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名为“聚凡优品1”的淘宝店铺中,大量销售印有佩奇形象的“小猪佩奇厨房小天地”玩具,而且玩具上标明是“正版授权”。这款玩具显示的生产商为汕头市嘉乐玩具实业有限公司。
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认为聚凡公司未经许可销售“小猪佩奇”产品并展示相关图片,嘉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小猪佩奇”产品,都严重侵害版权方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另外,淘宝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没有对商家上架的产品是否涉嫌侵权进行主动审查,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所以,他们把这三家公司告上法庭。
小猪佩奇一家四口属受保护的美术作品
盗版玩具下架 赔偿15万
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佩奇“一家四口”以线条、色彩或者组合呈现出富有美感的人物形象和艺术效果,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上保护的美术作品。
深圳山成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佩奇“一家四口”在中国专门的代理商。
实际上,嘉乐公司曾经与该公司磋商过授权事宜,并签订了书面授权书。但授权期限只到2016年12月31日,授权范围也只有“佩奇”,不是“一家四口”,授权的销售渠道只有京东、亚马逊和天猫,并不包含淘宝。
所以嘉乐公司超过授权期限、授权范围、授权渠道生产、销售佩奇“一家四口”玩具,侵犯涉案美术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
而聚凡公司从未和代理商洽谈过授权事宜,仅是从嘉乐公司进货,更加没有获得合法授权,侵犯了作品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因此,法院最终判定被告方两家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版权方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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